防暑降温通知范文集锦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那么,怎么去写通知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暑降温通知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防暑降温通知 篇1
自7月1日出梅以来,我市持续高温,且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周晴热高温天气仍将持续。为切实做好高温天气的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应对工作
高温天气不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供水供电等造成影响,也极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应对高温天气作为当务之急,全面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好高温天气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全力做好群众生产生活保障
要把保障群众生活放在首位,精心安排好高温期间的群众生产生活。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和供水管网检修维护,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做好电力调度,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和公共场所用电。落实预防措施,防止流行疾病发生。合理调配医务人员,做好医疗应急准备,妥善处置和及时转运、救治患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高温干旱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要尽量为居民提供公共避暑场所。帮助五保户、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三、认真贯彻作业时间要求
工矿企业、建筑、交通、电力、燃气、环卫等单位要坚决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气象应急预案的要求,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 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或不能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同时,各作业单位要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和防暑降温物品发放,改善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的通风、隔热、降温条件。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切实加强对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加强电网巡查检修,防范因电力设施超负荷运行引发的火灾、停电等事故。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监管,确保安全运行。要督促做好各类运输车辆保养和安全检查,防止因高温发生自燃、爆燃等事故,同时做好客运中的防暑降温。加强老旧房屋防火安全的宣传与检查。加强路面车辆管控,加强驾驶员教育,减少因高温酷热、疲劳驾驶发生的交通事故。要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家校联动,切实抓好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坚决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检查、监管工作,及时提醒、监督餐饮单位做好食品卫生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监管,避免发生森林火灾。
五、加强高温天气检测预报预警
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及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信息渠道向社会发布高温天气预警信号,重点加强对卫生、教育、交通、农业、水利、电力、建筑等重点行业的气象服务,提出预防高温等灾害性天气的措施和建议。一旦发生重大旱情或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播报高温预警信息,加强防暑降温常识宣传,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处置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防暑降温通知 篇2
各单位:
最近我市天气持续高温炎热,为了确保职工盛夏时期生命安全与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责任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不仅是《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者的职责所在。各级工会组织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企业行政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加大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与治理,防止发生职工中暑伤亡事故。
二、落实措施,积极推动防暑降温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系统工会,要根据本乡镇、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暑降温工作方案,明确暑期防暑降***温的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到人,狠抓落实。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及福州市政府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深入基层厂矿开展宣传、检查、走访和慰问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单位,露天施工、高空作业、高温作业单位,危险品储运企业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单位以及往年发生过职工中暑事故的单位等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和帮助他们完善暑期安全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和防暑保健措施;督促他们采取有力措施,调整作业时间、改善作业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并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和物品发放力度,确保职工安全度夏。要关心职工生活,督促和帮助企业大力改善职工生活条件,确保职工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设施符合和满足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需要。要积极组织慰问活动,让生产一线职工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心、关怀。
检查走访要认真细致、讲求实效。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防暑降温经费预算和落实情况:二是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这些场所工作人员的作业时间安排情况;三是暑期劳保用品配置、配备情况;四是防暑药品发放情况和清凉用品供应情况;五是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教育情况;六是高温天气的预警机制及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和急救演练情况;七是夏季易发疾病监控机制、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八是组织职工体检情况;九是基层单位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委员会、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在防暑降温工作中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
三、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报告防暑降温工作重要情况。各乡镇、系统和基层工会,要加强与基层工会的工作联系,保持信息畅通。要及时总结、推广企业在防暑降温上创新性举措。发生中暑、中毒等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工会组织,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不得延报、谎报、瞒报。
防暑降温通知 篇3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20xx年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做好防暑工作,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学校拟发放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办法及标准如下:
1.发放范围
20xx年6月1日在册的全校在岗人员及离休干部发放防暑降温费(其中离休干部防暑降温费由离退休处负责);因各种原因暑期不在岗人员(包括长期病休人员、出国人员)不予发放;
2.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60元,防暑降温期4个月(6—9月),故每人标准为240元;
3.经费来源
生产经营承包单位自筹资金发放防暑降温费,其它单位防暑降温费由学校负担;
4.请各单位下载并填写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于20xx年6月13日前送交人事处劳资科。
联系电话:
附件: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表
防暑降温通知 篇4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目前,我省各地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事件,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变化,对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要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作为“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防范措施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我省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用人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
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二)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1.加强高温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在高温季节期间,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2.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要为劳动者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为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5.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94号)之规定。
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责任
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安监、卫生计生、人力社保部门以及工会组织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夏季高温作业的特点,要加大对易发生高温中暑的行业领域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要广泛开展“送安全、送健康、送清凉”等活动,关爱奋战在生产一线的广大劳动者。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总工会
20xx年7月13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5
公司各单位: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商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炼焦分厂部分岗位员工、电力分厂锅炉工、厨师等。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8元/天/人、10元/天/人、12元/天/人(根据现场工作环境分为三档)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8月份。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补贴形式在6、7、8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每月出勤天数按28天计算,当月天数不足28天时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
2、享受高温补贴的岗位不再享受环境补贴。
特此通知!
xx煤焦有限公司
二0xx年六月二十四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6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受西南气流和副热带高压共同影响,我省部分地区持续出现37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给全省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群众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为进一步做好抗旱防暑降温工作,全力保障供电、供水和市场供应,确保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人畜饮水安全和农业抗旱工作。近期持续高温已造成我省南部和中西部部分地区出现不同程度旱情,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调配物资,确保人畜饮水安全和农业丰收。农业部门要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科学抗旱;水务部门要做好蓄水保水工作,加强科学调度,做好抗旱和防台两手准备;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抓住一切有利条件开展人工增雨。
二、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建筑、交警、环卫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防止发生高温中暑事件。对从事高温作业和户外露天作业的职工,要合理调整作业时间,严格执行发放高温津贴等相关规定,维护好劳动者的健康等权益。
三、切实抓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20xx年是海南近年来电力供需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用电管理,确保电网运行安全;要引导企业错避峰用电,千方百计保证居民生活用电;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用电宣传活动,倡导节约用电、科学用电,积极推广先进节电技术和设备,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四、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各级卫生防疫、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监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的检查,防止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供应有损群众健康的食品,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切实保障交通运输和旅客游客安全。高温天气交通事故多发,交警、交通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防止车辆因高温发生自燃、爆燃等事故。各景区、景点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六、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要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五保老人、孤残儿童及居住环境差的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卫生部门要及时提供医疗保障条件,确保困难群体安全度夏。
七、扎实做好学校防暑降温工作。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添置必要的降温设备,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时值高考,各地教育部门要提前准备防暑降温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力为考生创造好的考试环境;要多措并举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乡镇基层政府要担负起应尽职责,在重点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加强教育和看护,切实提高青少年儿童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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