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通知范文汇编6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通知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通知 篇1
致:朝阳新村住宅E座楼“混凝土浇筑施工班组”
事由:阳台构造柱混凝土浇筑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低劣,要求在施工中引起高度重视,将已浇筑的混凝土构造柱加于修补整改。内容:1、5层阳台构造柱混凝土浇筑漏振严重,造成多处混凝土露筋、蜂窝、孔洞现象。必须采取正确的'修补方法将其整改完好。2、所有的构造柱与上部结构接触处不密实,应逐一修补填嵌密实,且确保棱角齐全。3、混凝土浇筑后加强阳台面的清理工作,确保工完全料净、节约用料、文明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三建三0一朝阳新村工程项目部技术室。
技术负责人:
日期:xxxx年9月2日
接受人:施工班组负责人
工程通知 篇2
xx井—xx段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审查涵洞工程(圆管涵)工程开工报告,准予20xx年7月10日8时开工,并委派梁比芳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胡引平进行施工现场处理。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及合同施工,每道工序必须由监理检查合格后方才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施工段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年月日签发
工程通知 篇3
一、各级用户和系统管理员有关事项
(一)业主用户
1.登录系统查看项目是否移植错误。业主用户应及时登录查看、核对是否还存在误将一些交通、水务、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项目错误移植至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项目中的情况。如有,请将要移植的项目的项目名称、所属标段、用户登录名、报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
2.修改、完善项目内容。业主用户经查看项目移植准确无误后,务必于3月23日前对需修改、完善的项目按照新上线系统的项目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3.明确需修改、完善项目的范围。业主用户务必清理须填报项目。须填报项目的范围:一是年1月1日以来已立项且达到比选限额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二是所有的灾后重建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补录时按新上线项目流程阶段正确选择项目当前所属阶段,再按系统提醒逐段补录。各业主用户务必于年3月23日前补录完毕。
系统关于“项目补录和完善”功能将于年4月1日正式关闭,如届时还有旧项目未完成录入,将需要通过重新走现场审批流程的方式来完成项目的录入工作。
业主用户在开展上述事项前,可先与开发人员咨询。项目补录和完善的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审批用户
1.把好新上线项目审批关。升级调整后的系统,共设置了项目核准(备案)、招标文件备案、施工许可证(开工令)审批、资金拨付审核、工程变更审批、竣工验收备案六个审批用户,审批用户须按照新系统操作手册,从年3月1日起,对新(改、扩)建、在建交通项目、水务项目、地质灾害项目、土地整理项目严格实施流程控制,认真履行审批(审核)职责,确保业主在新系统中填报的项目基本信息及时准确。
2.强化已上线项目的审批。对年12月6日已上线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项目,若审批用户此前未实施流程审批控制的,应督促业主完善项目基本信息,并及时审核业主填报信息是否正确。从年3月1日起,对新建、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认真履行自己的.审批职责,实施流程审批控制。
(三)监管用户
升级调整后的系统,共设置了招投标监管、工程施工监管、资金监管、审计监管、监督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用户,从3月1日起,对新(改、扩)建、在建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交通项目、水务项目、地质灾害项目、土地整理项目按照系统提醒及时监管。
(四)市、县两级系统管理员
1.因系统调整后,增加了资金拨付审核和工程变更审批两个控制节点,新增了两个审批用户,管理员应根据调整后的系统,及时制作这两个审批用户密匙。
2.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本辖区内业主用户、审批用户、监管用户对新上线系统项目的操作进行培训,督促各类用户认真履职,及时反馈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处理本辖区内使用该系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对本辖区各类用户履职情况及系统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检查报告中要明确本辖区已纳入系统的项目数、应纳入未纳入系统项目数、尚未修改完善项目数;各业主用户、审批用户、监管用户确定专人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建议等),对本辖区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予以通报,并将专项检查报告及通报情况于3月30日前报市纪委、监察局招监室。
二、工作要求
(一)健全运行机制。系统管理和运行工作是今年招监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类用户的履职情况要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市、县两级招监办将不定期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严肃对不履职或不认真履职的用户进行问责。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健全内部门运行机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二)确保联系畅通。目前,有的密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与报备人员及联系方式不一致,影响各级管理员与各用户的联系,为此,各类用户须在年3月10日前完成对操作人员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限手机)的修改。人员和联系方式确定后,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换,若因工作确需更换人员及联系方式的,请及时与当地招监办联系进行备案。
工程通知 篇4
安徽xx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承建xx东部生态新城PPP项目建设任务,现已提供所有施工工作面,但市政路网强电入地配套工程、未名湖朱畈停车场对面湖区、xx湖C区园路三个单项工程迟迟未能动工。为确保项目建设工期计划按时完成,现责令你公司务必于20xx年11月20日之前开工建设以上三项工程,逾期未开工,我局将依据PPP项目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处理,否则视为放弃,由业主介入选取第三方进行建设施工,产生的建设费用由你公司承担。
xx市xx区重点工程管理局
11月16日
工程通知 篇5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xx]1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28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0月28日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10月29日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
20xx年8月1日9:00开始至8月10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天津市发改委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25日9:00至27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将于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tjkpzx.com)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精神,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一)、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见附件二)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九、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十、报名审核及缴费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可从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查询)。“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报名后缴费完成报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xx年8月21日9:00至24日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