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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医保中心电话

时间:2023-02-03 13:23:59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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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医保中心电话

  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上海静安区医保中心电话,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上海静安区医保中心电话

  上海静安区医保中心电话

  1、上海静安区医保中心电话为021-66551633。

  2、地址为原平路363号。

  办理材料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办理流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即可。

  2、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上海医保卡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

  1、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

  2、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3、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4、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保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保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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