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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公积金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北京海淀区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3)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
(4)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已有的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本市住房情况,应符合下表要求;同时,对于离婚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含)以后的借款申请人,在离婚一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什么情况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未缴存住房公积金;
(2)虽缴存,但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符合要求;
(3)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
(4)有2笔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
(5)有住房贷款记录及在本市有住房,且非同一套住房;
(6)所购住房有纠纷或经查封的;
(7)不能提供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
(8)非购房人不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子女购房,不能由父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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