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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合同

时间:2022-06-21 15:00:42 合同 我要投稿

【精】物业管理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业管理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管理合同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前期介入有偿服务。

  第四条 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第七条 建筑及其设施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协调开发商、承建商进行对甲方所有单元内发生的墙体、水、电、气,通讯、共用天线、排污、排水系统等建筑体系保修;保修期后实施有偿服务或协调专业机构或职能部门有偿维护维修。

  第八条 环境卫生及绿化养护

  1、公共环境、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并运至垃圾消纳站(不含垃圾消纳的管理及装饰装修垃圾收集和清运),化粪池清掏

  2、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 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1、建立预防性安全防范体系并设立应急机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秩序监控和巡视等工作,但不包含甲方产权范围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证和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以专项合同的约定执行。

  2、对来访客人办理访问手续,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小区。

  3、维持小区的交通秩序。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预测和安排,使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含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4、地震、地陷、火灾等突发事件的组织疏导和协助施救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小区,及时采取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经乙方同意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占用、变更、损害公共服务设施、设备,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本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6、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7、消防工作,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以及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第十条 档案资料管理

  1.本物业竣工资料、图纸及接管验收档案的管理。

  2.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十一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XX市消防条例》、《XX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XX市产外广告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公司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等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

  第十二条 受所有权人委托,对小区配套设施如网球场,游泳池、会所、停车场(库)等场所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对小区公共区域及甲方保留区域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不定期的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加强业主间的沟通和文化交流。设立小区信息发布栏,加强与业主的联系和消息发布……

  第十五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服务费(住宅、商业);

  2、停车(场)库车位物业服务费;

  3、其它有偿服务费

  4、公摊水电费及电梯运行电费;

  5、物业维修资金

  第十六条 各项费用的调整

  乙方应当就物业服务费使用制定独立账目管理,并可按照实际支出合理调整物业服务费,但乙方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十七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或《临时管理规约》的行

  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 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订的前期介入服务方案、小区物业服务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服务的实施及合同的执行情况;

  3、审定乙方提出的前期介入服务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负责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并在房屋销售时公示《临时管理规约》;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和房屋建设遗留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个月 内按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产权属全体业主),由乙方无偿使用;

  7、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提供和移交物业管理相关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服务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8、支付前期物业前期介入服务费用;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地方法规规定交纳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并承担逾期未付的违约金。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拒绝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协助乙方催收;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社区宣传教育、文化娱乐活动;

  12、应将本合同在订立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相关规定公示。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的约定标准,提供高品质、专业化的服务;

  2、起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项和物业服务制度;

  3、雇佣、培训、解雇职员并对其工作进行管理。

  4、乙方办公场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为保证对甲方服务工作开展所必需设备材料的采买和管理。

  5、依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6、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适时聘请、撤换及付酬予律师、建筑师、会计师及其他专业顾问和合作单位。

  8、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乙方有权审核业主或使用人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XX市消防条例》、《XX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XX市产外广告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公司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等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其所属产权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停车(场)库是否进行任何形式的改装、改造、修建构筑物。装饰和装修,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

  10、接受业主的监督,定期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1、以物业公司名义投保,投保项目包括公众责任等险种,甲方应对其属下的产权范围内利益自行投保。

  12、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服务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14、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

  15、可适时设立以下服务项目(并可根据需要设立新的服务项目),合理收费:房屋租赁、代售;代办电话安装、宽带安装服务:室内清洁服务;室内工程维修;代养护花木;代车辆清洗、保险办理服务以及与甲方商议的其它服务内容。

  16、乙方有权在不违背业主整体权益基础上制定、修改管理规则,并利用小区告示栏、网站、小区内部刊物(如有)等各种信息渠道予以公布,对各业主均有约束力。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费构成如下;

  1、小区公共秩序维护费;

  2、小区公共区域清洁、保洁服务费(但所有政府另行征收的如垃圾处置费等费用均未包含其中)

  3、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费:

  4、小区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小修)及保养费; ;

  5、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小修)及保养费

  6、小区公共区域四害防治费用;

  7、乙方的办公管理费;

  8、乙方员工的薪酬、社会保险、福利、制服及相关器具

  9、乙方用于为业主服务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10、乙方为小区公共区域所投保的公众责任险等保险费用

  11、乙方用于上缴有关部门的各项零星费用:

  12、乙方用于上缴有关部门管理费、税费;

  13、乙方的

  合理利润;

  14、乙方用于为业主公共利益服务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

  1、本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

  (1) 电梯高层物业费按建筑面积______元/平方米/月计收;

  (2) 商业用房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______元/平方米/月计收;

  (3) 停车(场)库物业服务费每个停车位______元/月计收;

  (4) 特约服务实行明码实价,双方自愿的原则。

  2、缴费办法

  (1)_____________(住宅商业用房)的物业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计收,在产权部门核定面积批复下达之前以销售合同注明的面积计算,批复之后以产权部门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面积核定前后甲方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差额不作退补。停车(场)库车位物业服务费以个为单位计收。

  (2) 物业服务费应按月缴纳。甲方在当月15日之前将费用金额缴清,逾期将按日向甲方加收应交纳总费用3‰的滞纳金。

  (3) 首次物业服务费收取以交房通知文书确定的交房日期为准,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当月全月的物业服务费,交房日期在15日之后的收取当月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4) 住宅(商业用房)交房后,若水电气任何一表进行了走动以及已装修、已入住的,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全额收取;若经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使用人)共同确认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50%执行。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5) 停车(场)库车位交付后无论是否空置,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全额收取。

  (6) 特约服务费按月缴纳。甲方在当月15日之前缴清上月发生的特约服务费用,逾期将按日向甲方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公摊水电费

  首次公摊水电费的收取是以物业对首月公摊水电核算完成后公布的缴费日期为准,交房后,无论房屋是否空置,装修,被占用,公摊水电费根据政府规定的据实摊销原则及核算从简原则,住宅从交房通知文书确定的交房日期起开始核算公摊水电费,按月将上月公摊水电发生情况及费用进行公布,按实际发生额逐户按房屋建筑面积平均公摊,每月和物业服务费一起进行缴纳。公摊水电发生情况及帐务接受业主监督。甲方在当月15日之前将本月的公摊水电费缴清,逾期将按日向甲方加收应交纳费用3‰信的`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电梯运行电费的收取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月进行收取。

  第二十四条 甲方可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缴纳各项费用。

  第二十五条 各项费用的调整

  乙方应当就物业服务费使用制定独立账目管理,井可按照实际支出合理调整物业服务费,但乙方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后,甲方应按照调整后的费用支付。

  第二十六条 物业维修基金收取

  物业维修资金按政府有关规定维持在一定数额,不足部分由业主续缴,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分的大,中维修、更新、改造。具体项目如下:

  1、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大、中修、更新或改造:

  2、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如防盗监控、消防设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3、小区环境配套设施(如健身娱乐设施等)的更新、改造:

  4、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如草坪、乔灌木等)更新、改造;

  5、小区公共建筑(如小区大门,单元大堂、楼层及其装饰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6、用于小区非盈利性设施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7、停车(场)库共用设备设施(如监控、车管系统、风机、水泵、消防设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8、其它不在上列内但需由物业维修资金支付的费用,如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须由物业维修资金支付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水、电、气费按照政府相关标准计收。小区高层建筑中超过市政供水高度的楼层将采用二次供水系统,二次供水系统由市政专业供水公司进行管理维护,水费的收费标准按市政专业供水公司公示标准进行收取(如因国家能源价格或政策调整,此费用作相应变动,以相关文件或通知为准)。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 委托服务期限

  第二十六条_____________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内容进行管理,为期三年(自__________“整体竣工,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小区业主大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关于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委托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

  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若本协议任何条文因国家或地方法规的变更而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将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但本协议其余条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改变。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小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房管主管部门备案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宇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物业管理合同2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编制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试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物业管理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试行)的内容。

  2.本示范文本(试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1)业主,是指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所有权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实际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房屋购买人。

  (4)物业首次交付使用日,是以物业买受人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之日计。

  (5)共有部分,包括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和相关业主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共有部分,是指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路灯、沟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业主共有部分,是指一幢建筑物内部,由该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门厅、户外墙面、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走廊通道、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以及该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燃气线路、消防设施、邮政信箱、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设备。

  (6)公共区域,是指一幢建筑物内部,由整幢建筑物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建筑物外、建筑区划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7)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8)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是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9)物业服务费用:是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率和利润。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示范文本(试行)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4.本示范文本(试行)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市或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核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具有相应条件和相应专业服务人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5.本示范文本(试行)中所指建筑区划类型分为: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当建筑区划内(整体、单体),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60%的,以住宅物业计;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大于60%的,以所占比例最大的物业类型计。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的主要内容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8.本示范文本(试行)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资质证书编号: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的管理标准;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_________;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___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不含设施设备用房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房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七)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元。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宿舍改为商业用途,物业管理服务费将按商业用途收取。

  (二)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四)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第八条奖惩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出现重大事故,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确认需由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物业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约_______年。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陆页,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5

  立契约书人:

  委托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任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因甲方为兴建_____大厦发展商,据大厦公共契约规定为大厦管理经营者,有权处理大厦之管理事务。现协议委任乙方为甲方之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在大厦落成前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并于大厦落成后赋予管理该大厦之权利、职务及义务,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物业名称。

  现名_____大厦,或日后该物业名称获准变更时的新名称。

  第二条物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如附件内容(略)所载。

  第四条聘约期限。

  1.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由签约日开始生效,至大厦落成并交付使用日止。

  2.物业管理服务由交付使用日开始,为期_____年;届时如双方同意,本契约可以续约,但应当提前3个月由甲、乙双方重新签署新契约规定之。

  第五条物业管理收费及物业设备的维护、管理、维修、更换等。

  1.乙方管理大厦收取之管理费用由乙方运作,其盈余部分为乙方应得之合理利润,甲方不参与分成。

  2.甲、乙双方在物业管理移交手续完成时,就乙方接管的物业及设备、设施的状况,根据北京市各单项设备维护、维修收费标准,结合乙方管理水平、制定收费标准,并确定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

  3.为保证大型设施、设备如电梯、保安警视系统,电讯系统,消防系统、污水管网、自来水热水管网等的设备使用或更新,乙方应设立大、中修理及更新基金,基金标准及设备的更新改造费用由乙方测算,提出报告,经甲方核准后,由乙方执行。

  第六条设施、设备、图纸的移交。

  1.甲方应将该物业所涉及的设施、设备和建筑物图纸完整地移交给乙方,甲、乙双方的图纸移交应由双方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移交图纸逐项验收,验收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为乙方管理范围。未经移交或移交不清、解释划定不明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管理失当或造成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2.图纸移交或验收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由技术人员逐项记录,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3.移交项目的文件记录应由双方分别归档保存以备查核。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约。

  1.甲方授权乙方制定物业管理公约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一切规章制度,并由乙方具体执行。甲方及大厦的租户或有独立完整产权的业主应严格遵守该等公约或规章制度的规定,在甲方、租户、业主遵守该等文件的'情况,出现的管理失当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租户、业主违反该等文件规定而造成的物业管理失当或造成损失,应由相应责任人负责。

  2.甲方授权乙方有足够的权力制定应急措施或临时规定,为有效管理该物业而制定的该等规定,甲方或甲方协助租户、业主要严格遵守之。

  第八条协商及举报投诉。

  1.为管理该物业而发生的重大事项,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2.乙方自愿接收甲方监督,因乙方管理不当,租户、业主及甲方有权投诉,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九条管理机构。

  1.乙方在接管该物业后,于_____天内完成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岗位负责制度,乙方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及岗位负责制度及相应联络方式应报告甲方,以便甲方使用、监督。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_____。

  第十条财务管理。

  1.乙方根据前述规定和《管理维修公约》而确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妥善使用各项费用。

  2.乙方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应报甲方备案,乙方根据物价上涨指数及管理标准和各项调价因素而需调整管理费收费标准时,应与甲方协商核准后实施。

  3.所有原始单据、凭证、帐本、报表记录由乙方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年终奖励金。

  因乙方的有效管理,甲方在每年年终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二条税费。

  政府对该物业征收各项税费为甲方应纳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作为正常营业企业的应纳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违约。

  1.甲方或甲方承租人违反本协议及该物业管理文件的规定属违约,若因甲方或甲方承租人违约而造成该物业管理失当或乙方的损失,甲方或相应责任人应予赔偿,赔偿以实际损失额为限。甲方或甲方承租人因违反管理公约等文件,构成的违约行为,责任方还应按该等文件规定向乙方交纳违约金。

  2.若因乙方管理不当、疏于管理而造成甲方的物业的损失,乙方应负责修复。若因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物业所有权的业主联名投诉或联名提议要求撤换乙方,乙方自愿终止本合同,将物业完整地移交甲方。

  第十四条所有权转移。

  甲方所有权转让不影响本合同执行,甲方的受让方应无条件继续执行本合同。

  第十五条终止。

  1.甲、乙双方认为终止本合同符合双方最大利益,可以终止本合同。

  2.因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物业所有权的业主联名提议更换物业管理公司,本合同终止。

  3.甲、乙双方因其中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本合同终止。或因甲方违反本协议,或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管理,甲方应同意与乙方终止本协议。

  第十六条争议。

  因本合同而引致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保险。

  关于物业的各项保险由甲方自行投保。

  第十八条其他。

  1.一切本协议、本协议所列附件及正式合同的补充、修改,均以书面方式进行,该附件、补充、修改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法人代表:_____ 法人代表: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6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和生活创造整洁、舒适、安全、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资质要求:

  1.该公司必须具有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经费。

  5.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若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三、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4.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四、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1.全校的树木花草保养工作。

  2.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包括家属院、出版社) 3.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包括学校暖气锅炉、热水锅炉的管理与运行)

  4.校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

  五、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一)校园树木花草保养工作按不同季节对校园花卉进行保养。 (二)环境卫生工作

  1.校园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每年清理2次。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堵塞及污水外溢。 4.垃圾存放点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校园内无卫生死角。

  5.垃圾箱应完好加盖,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应按要求每天清运到环卫局指定的地点。

  6.校园墙壁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

  7.校园橱窗、玻璃镜、过道玻璃、报栏、牌匾、楼梯护栏、消防栓应每天擦洗,保持清洁。

  8.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天早7:30以前清扫完毕,上课期间的清扫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

  (三)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发现门窗(锁)、玻璃有破损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要保证全校正常供水,供管水人员应持证上岗,每年对学校的蓄水池及各蓄水箱按要求清洗消毒2次,并进行水质化验2次。(必须是国家认可的水质化验部门)

  3.维修人员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安全、到位,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4.按国家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5.对泵房内卫生、各种设施应及时检修,杜绝发生事故。

  (四)锅炉房管理运行工作

  锅炉房卫生、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等工作全由乙方来负责。

  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保证热水锅炉正常运行,确保每天3次开水供应工作,每次不少于2小时。

  4.学校对外供暖的暖气费由乙方收取,用于抵消供暖天然气开支。

  5.供暖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室内温度不能低于18℃。

  6.家属院水费收取方法待定。

  六、付款方式及金额按双方谈好的金额按xxx支付。

  后勤管理年度费用表

  注:维修费用不足xxx元由乙方承担,超过xxx元由甲方承担。

  七、安全

  1.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当中由防护不当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锅炉房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3.由于乙方工作人员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终止合同。

  九、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共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办公居住物业

  坐落位置: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

  第二条物业管理内容

  1、保洁

  (1)公共保洁

  A、公区域院内及外围卫生、南北生活区院内卫生

  B、人员编制:1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楼宇保洁

  A、1、主楼1—6层9—14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地面卫生;7—8楼电梯口;15—16层地面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卫生;电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综合楼两侧楼梯、2—4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

  B、人员编制主楼4人、综合楼及群楼2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绿化

  (1)绿化范围:办公及外围区域、生活区域的草坪及树木管理

  (2)人员编制:2人

  (3)绿化标准:(见附件)

  3、保卫

  (1)保卫范围:生活区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人员编制:3人

  (3)工作标准:(见附件)

  4、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室外保洁:__________

  (2)室外保洁:__________

  (3)交通秩序:__________

  (4)绿化:__________

  (5)保安:__________

  (5)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第四条委托物业管理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形式

  费用包括:1、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税费

  2、保洁工具、保洁用品及劳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劳服用品

  4、绿化工具及劳服用品

  第五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物业的委托物业管理费用为_____(大写)_____(小写)。

  第七条委托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及办公区域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5)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6)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如出现一个月内同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权要求换人

  (7)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8)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布管理费支出帐目;

  (4)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物业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6)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7)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8)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9)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8

  甲方: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购房人):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为:□商业用房 □写字楼 □ 其他 合同编号:

  该物业座落于: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测绘结果为准):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执行《物业管理条理》并根据有关政府对商业区的管理规定,及实际发生进行各项管理及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公共雨污水管道的疏通等;

  (四)公共绿化、建筑小品、水环境、公共健身场地及器械等的养护管理;

  (五)协助管理小区及周边公共秩序、消防、治安防范等事项;

  (六)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对物业使用的禁止性行为实施管理;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

  (八)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包括物业代收代缴费用事项;

  (九)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行业规定与双方约定的范围和质量标准。

  第三条 乙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

  商业用房: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五条 乙方交纳费用时间:首次入住时以开发企业规定的入住日期起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一个年度的物业管理费。以后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商户应于上年度物业管理费到期前1个月的20日之内,按时履行向物业公司一次性缴纳全年度12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如乙方与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乙方负有连带交纳责任。乙方应将其约定事项及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其它费用。

  第七条 乙方不得将所应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转嫁给第三方,甲方只向乙方收取该费用。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和市场调解价及实际运营成本核算调整。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改造的费用。

  第九条 乙方同意对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费用按其实际发生的成本,测算均摊。

  商铺除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外,应及时交纳政府规定的各项相关费用。

  第十条 商铺的业态经营种类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许可范围。特定经营娱乐、餐饮等行业,须事先经政府工商、环保、防疫、治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核准,并取得许可文件后方可开业。

  第十一条 商铺设置店招、发布户外广告等,应按照小区统一款式和质地等要求设计或编制方案,必须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并向政府主管部门(如工商、城管、市容办、灯光办等)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商业区内设有中央空调,夏季制冷;冬季供暖,并有专人负责设施设备日常养护及修缮工作。乙方应在每年供冷季(11月15日)之前一次性交纳全年(供暖、供冷)的费用,收费标准为74元/建筑平米/供暖、制冷季,商户应由产权人交纳,租户由使用人交纳,其中房屋的租金中均不含供暖、制冷费用。 第十三条 乙方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在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管理手册》履行《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产生的装修、办公、生活垃圾自产自消,自行清运,严禁乱弃乱放;如不便清运,经物业公司同意,将垃圾放到指定地点,按3元/平方米收费。

  第十四条 乙方或物业使用人不得占用、损坏物业的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特别是消防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的,应事先通知物业公司,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壮,造成损失,应给予赔偿。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明确设备、设施的管理界限及范围,根据所管辖的来分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责任界限: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安全、公平

  、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使用原因,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损坏(如:下水堵塞),产生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并负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范围内进行营业,如因乙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经营中与小区内住户产生矛盾,或因某项规定出现扰民等现象,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负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由于乙方商铺门店自身原因,造成消防设备设施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到正常操作,经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受到一切处罚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十九条 由于安全隐患启动应急预案时,由毗邻部位抢险,乙方给予配合,经有关部门同意,必要时可以破门而入,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以下情况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物业管理企业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物业管理企业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事由。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如有特殊情况可作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按本协议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如服务不到位,乙方可要求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 乙方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的滞纳金,同时有权对乙方停止部分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十四条 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及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甲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 四 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截止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业主(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 月 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合同9

  甲 方: (以下简 称“甲方”)

  法定地址:

  电 话: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电 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护工服务职责、要求,详见本协议书附件《****医院护工计划书》。

  二、服务期限:

  本合约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如无异议则经双方协商顺延或在同等条件本公司优先,如不续约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对乙方的护工服务工作予以方便协助。

  (2)免费提供乙方管理人员的办公场所和内线电话以便和院方进行联系和处理工作。

  (3)免费提供值班护工所需的水、电以及适当的`更衣场所和宿舍。

  (4)为乙方代收每日的护工费,当天下班前与本公司计价员合算当天护工收入并存入 本公司银帐号。

  (5)在收费处提供位置给乙方计价员,处置室安排位置,供乙方负责向病人及家属解 释、宣传签单。

  (6)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在工作中的有关纠纷,但不负经济责任。

  2、乙方责任:

  (1)免费提供外勤11名护工工作。

  (2)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护工服务职责、要求、标准,做到优质服务。

  (3)乙方员工必须遵守职来道德,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爱护医院的财物,不做有损 甲方声誉之事。

  (4)每月收发护士长意见表以及病人满意度调查表,征求各方面意见,不断改进服务 质量。

  (5)负责提供员工的工资、劳保费用以及经营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协议终止:

  如一方因故终止或提前解除合同应到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双方的债务关系在清算完结前继续存在。

  五、违约责任:

  若其中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追索相应之损失。

  六、其他:

  1、本合同书经甲乙双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2、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10

  甲方:

  乙方:石家庄天元名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合法筹建及拥有位于 物业的使用权,并在上述物业范围内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2、乙方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从事商业物业运营筹备、销售策划、招商、经营管理等相关业务。

  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乙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地产物业标的及事项

  1-1甲方同意将位于 与乙方合作进行市场销售,建筑面积 平方米(核定面积以房管局测量的平面面积为准)。

  1-2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该物业以 价格进行市场发售。该商业物业发售中,乙方收取物业售价 作为返租佣金。

  1-3商业物业发售后,由乙方进行返租经营管理,具体返租条件详见商铺承租合同。

  1-4对该物业地产总体,住宅 ,商业 物业管理由乙方统一进行管理,乙方应于 前成立独立法人机构对该地产进行整体物业管理,即对发售部分进行返租物业管理,对未发售部分进行委托物业管理。针对住宅及商业部分,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相应的物业收费标准。

  1-5甲乙双方签订合同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万元保证金,待商业物业销售后,从乙方返租佣金中扣除,乙方得到保证金5日内应派遣专业团队进驻完成对该地产商圈调查报告,业态定位方案、物业调整方案。由双方认同后进行实施。

  1-6完成整体方案后,甲乙双方与地产销售公司共同制定商业地产销售计划及整体落实方案。

  1-7乙方拥有对该物业整体规划、管理权,甲乙双方物业交接后,甲方不参与该物业的任何经营管理。

  二、物业的交付

  2-1甲方交付的物业具备条件由甲乙双方商定后以补充协议确定。甲方交付的物业必须符合补充协议约定,能够实现销售目的;如甲方交付的物业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需维修至合格。

  2-2交付时,标的物及设备、设施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接。标的物消防设施安装完毕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双方签字验收后,视同甲方交付的标的物符合本合同约定,满足实现销售的目的和条件。

  三、标的物的装修、维修及经营

  3-1乙方根据甲方工程进度需要提供楼体内的商铺分割方案。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商场内的商铺分割方案进行空调、消防、供电等附属设施的安装调整和装修。达到和满足实现租赁的目的和条件。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为该商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4-2甲方有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配合销售地产的权利。

  4-3甲方有按合同规定要求乙方提供相应商业技术报告的'权利。

  4-4因销售商业物业产生的各种税点由甲方承担。

  4-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各种佣金的义务。

  4-6在双方物业交接前,甲方有物业管理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5-1乙方拥有完整的合法经营自主权。

  5-2乙方有按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及物业费的权利。

  5-3乙方有保证物业整体顺利经营使用的责任。

  5-4 乙方有配合物业销售并提供技术支持的责任。

  5-5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保证物业守法经营的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6-2合同未有规定之处,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履约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未协商一致单方提出解约,需向对方提供违约金200万元作为违约赔偿。

  八、其他

  8-1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沟通,并以合同载明法定地址或合作地点送达,送达以对方签收为有效送达,如合同中所列地址有变更的,变更的一方应在变更之日起10日内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向原地址发出的通知均视为送达。

  8-2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8-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8-5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8-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四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日期: 日期:

物业管理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2.根据本协议向乙方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7.出现以下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1)非因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用公用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失的;

  (3)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设备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治安协管、交通秩序等项目进行维修、养护、修缮的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该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甲方。

  3.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启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8.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收取违约金等措施。

  (二)、交费方式(本小区坐式收费)

  2.甲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时间为___日,逐年类推,费用为

  第三条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甲方在购得房屋时已向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购房款工程造价的5%的维修基金。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方乙提出年度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甲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甲方转让房屋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约定,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约定,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缴纳每月物业管理费用5%的违约金。

  第五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体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第八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12

  协议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乙方:

  注册地址:

  资质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电话: 传真:

  甲方为本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为受聘之物业管理单位;

  上述主体分别简称为“甲方”和“乙方”,合称为“双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坐落: ;

  项目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产权人,并向其负责,即向甲方负责。

  1.3本物业管理委托人甲方现委托乙方为本物业之物业管理受托人,以甲方之受托人的名义管理本物业,而乙方也同意接受委任,双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条款履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1.4凡遇到有在乙方受托期间对项目运作有重要影响或涉及较多客户之事项,乙方须于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或批准后,方可进行。

  1.5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广告媒体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本物业管理期限内行使,否则乙方将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6资料保密

  乙方不可于本协议期间或期满后向第三者公开因被甲方作此委托而获得关于甲方或任何用户之经营及其它商业资料,除非此公开是获得甲方或是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之职权所需。

  1.7分包

  乙方应有权在事先知会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分包部分本物业专业管理工作内容给予分包商或其它公司。但乙方不得将本业务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由于分包商造成的失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8本协议内之标题只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协议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条、注释:

  除协议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2.1“产权单位”指甲方。

  2.2“物业管理受托人”指乙方。

  2.3“本物业”指本项目之整体,包括宾馆、停车场及甲方书面同意的公共建筑及场地。

  2.4“客户”指本物业的全体使用人。

  2.5“预算”指每年由乙方编制之本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甲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对本项目之使用合理性进行监督。

  2.6“本物业管理费”指按照乙方测算并经双方认定的收费标准。

  2.7“管理公司”指经由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本物业管理公司,专职管理本物业的日常办事机构。

  2.8“本协议”指本物业管理委托协议。

  2.9“公共设备”指本物业内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空调系统、电信系统、电气系统、电力系统、给排水系统等。

  第三条、委托管理内容:

  3.1本物业建筑本体及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或基础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场区。

  3.2本物业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水设备、配电系统、建筑内消防设施设备、供水系统、

  保安监控系统、电力系统、卫星电视系统、电话系统、电信系统等系统。

  3.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于本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设施。

  3.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共道路、商业广告网点等设施。

  3.5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3.6本物业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清运。

  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地、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公用部位等。

  3.7本物业区域内交通、车辆的行驶及停泊。

  3.8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维持本物业内公共秩序。包括区域内的安全监控、巡视、消防管理、门岗执勤。

  3.9配合项目开展甲方实施的各项活动。

  3.10负责向本物业之受益人收取或代收下列费用:

  (1)本物业管理服务费;

  (2)能源耗用费(包括水、电、燃气等);

  3.11甲方单位面积内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3.12本物业内的空置面积部分的维护与管理。

  3.13本物业内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整理与保管。

  3.14其它委托管理

  (1)协调甲方与物业使用人处理工程的质量问题;

  (2)协调甲方所聘的施工队或承包公司处理房屋在交付使用后遗漏的工程问题;

  (3)处理所有对于本物业管理的.投诉及维修申请。

  3.15有关甲方委托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

  4.1本协议的委托期限暂为年,即由 年 月 日时起,至 年 月 日时止。

  4.2本协议届满时,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可延长期限。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果有意延长期限,应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发出延长本协议期限的书面意向,双方应在本协议届满前达成延长期限的书面协议。否则本协议在期限届满时终止。

  4.3协议期满时,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并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五条、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力、义务:

  (1)监督乙方在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2)审定乙方拟定的本物业管理制度。

  (3)审定乙方本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委托乙方对本项目使用人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针对性服务与管理。

  (5)如本物业建筑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对房屋质量负全部维修责任,如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负责支付全部费用。

  (6)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合理面积办公用房(具体面积见本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物业的管理用房,并提供相应基本的办公条件及设施。

  (7)负责收集、整理本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移交。

  (8)协调、处理本协议生效前发生的本物业管理遗漏问题。

  (9)协助、配合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支持乙方为保障良好物业管理而进行的必要措施。

  5.2乙方权力、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制度。

  (2)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业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第三者。

  (3)为本物业管理部门编制合理的人事组织架构,并保证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

  (4)制定本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程序与各岗位职责。

  (5)招聘本物业管理公司各岗位员工。负责培训各岗位员工有关本物业管理的专业技术,包括礼仪、礼貌、行为规范、业务训练等。

  (6)制定一切有关日常本物业管理所需的文件与表格,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等。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方案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负责编制本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供甲方审批。

  (9)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图纸、管理资料及原始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备需要时查验,并应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返还甲方或移交给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照乙方测算并经双方认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6.2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为元/月建筑 平米。

  6.3空置面积管理费:甲方按乙方所定收费标准全额支付乙方空置面积部分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6.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和公共绿地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中修以上项目费用由甲方承担。

  6.5在本协议期限内,如与政府价格政策变动,协议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政府新出价格进行调整。

  第七条、物业服务质量承诺:

  乙方参照本项目所在地区同类项目政府颁布之最高等级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八条、管理费用的运作模式:

  8.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物业管理实行包干制。

  8.2在乙方提前向甲方作出项目预支酬金支出书面知会时,甲方未能及时回复,给乙方在物业管理过程中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8.3在本项目正常管理期间,甲方应按所定标准缴纳费用,乙方按预算执行支出,接受甲方的监督。

  8.4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提交一次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支出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九条、保险:

  本物业的全部保险应向当地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保险公司投保,其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等均按中国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本物业实际情况办理。本物业在正常使用管理期内,乙方负责购买本物业所需投保的保险,此项费用从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任一方未按协议约定事项执行的,给对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均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0.2在物业管理中,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过错,给物业使用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过错方应负责进行赔偿。

  10.3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之过错,造成存放于此方的管理文件、档案、财务资料等的遗失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0.4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存在违法行为,致使对方解除协议的,违法方赔偿因此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10.5甲方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之规定承担保修责任。若甲方不予承担,乙方发出限期修改的书面通知,在通知期限届满甲方仍未予答复,且情况紧急,则乙方可以代为保修,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乙方要求及时

  足额补偿乙方。

  10.6甲方在乙方接管物业时,若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提供必要技术档案资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10.7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故解除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解除协议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协议的终止:

  1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一方终止协议:

  (1)若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所列明的责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个月内,仍不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无须对乙方、乙方委派人员在内的任何人做出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因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管理责任而使甲方受到地直接损失;

  (2)乙方未能按协议条款中所列收到本物业空置面积管理费时,有权给予甲方提前一个月的书面通知后提前解除本协议,而无须对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人做出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对应收而未收的本物业空置面积管理费向甲方追讨

  11.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充足理由,于提前一个月给予对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在发出及收到终止通知后的一个月期间,甲、乙双方仍需履行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就协议解除事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均不需要向对方作出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

  1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协议终止、解除与交接手续: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前15日工作日内,乙方应积极腾退物业管理用房,并与继任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友好交接工作,不得有任何妨碍继任物业管理公司正常物业管理的行为。

  物业管理协议终止日,乙方需提交物品及档案材料交接清单,并向继任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管理期间的各类档案资料、甲方提供的相关物资以及乙方受托担任物业管理

  公司期间利用甲方资金购买的财产。

  物业管理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与甲方和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核对所有财务帐册,并将剩余物业管理费用转交给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3.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通知

  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必须用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送达或以预先缴付的邮递方式或以电传方式送达。

  13.3完整合约

  本协议己包含当事人之协议,并推翻所有先前协议当事人之间关于管理本物业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协议任一条文在法律上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协议其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13.4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5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有关编制、审定和登记本协议之法律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3.6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的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13.7争议的解决

  凡因在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提请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如果调解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8修改协议

  本协议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协议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或增加。经修改之后协议须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

  13.9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3.10本协议共10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物业管理合同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托乙方对违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

物业管理合同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并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财产基本信息

  地点:武昌区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财产的组成情况如下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该物业的所有人和使用人,该物业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对本合同的履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建筑物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地面、屋顶、

  外墙、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门厅。

  第五条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路灯、室外水管、化粪池、沟渠、水池、水井、自行车棚和停车场。

  第六条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等的维护和管理。

  第七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和清除。

  第八条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社区公共安全、巡逻、大门执勤。

  第十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宅用户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特别付费服务费

  第十三条委托人委托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其自有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收取合理费用。

  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据具体行为和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说服、警告、制止、依法起诉等措施。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从___年___月____日到___年___月____日。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批乙方起草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并监督乙方管理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核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并按公共设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6.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的所有图纸、文件和资料,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移交给乙方;合同到期收回。

  7.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未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协助催交;

  8.协助乙方进行物业管理、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第十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同时上报相关部门;

  3.根据本合同第十六条,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

  4.可以选择特许经营公司承担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物业的管理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计划和大修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乙方领取公共设施专项资金实施;

  6.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关物业使用的规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相关限制,订立书面协议,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和决算报告;

  8.每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户;

  9.该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如需对该物业的配套项目进行修改、扩大或完善,必须与甲方协商,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10、严格按合同价格收费,不得擅自增加。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乙方应按以下协议实现目标管理。

  为业主创造一个优美、干净、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击退租房者(如油漆用户、高噪音用户、高污染用户等。)对居民健康有害的人。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向物业业主或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结算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人民币滞纳金;

  第二十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以下标准向车位使用者收取:

  1.开放式停车位:

  第二十一条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房屋自有部位、设备及相邻部位的维修、保养等专项服务,由双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收费标准与甲方协商..

  第二十二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约定如下:

  1.高层建筑电梯运行费根据实际情况结算,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三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空间的维修、养护费用:

  1只熊;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2熊;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3资金承诺;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未履行合同责任,影响乙方承包经营目标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如乙方因经营不善未能达到约定的经营目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且多数业主有强烈的负面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5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第八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八条根据甲方委托的管理事项,交接验收手续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完成..

  第二十九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已全部完成合同,并取得优异的管理成果,大部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应良好,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十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空白处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6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所有事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解决。

  第三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交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由武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续签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天向对方提交书面意见。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代表:代表:

  ___年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15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解除____ 年__ 月__ 日签订的原合同《__________》(合同编号为:_________)事宜达成一致。

  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原合同解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本补充协议一式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