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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书

时间:2023-11-10 18:30:28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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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书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书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书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 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辆各种证照手续齐全的可营运的客运出租汽车;乙方(需具备 市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承包经营该出租汽车向甲方缴纳承包金,并在具体营运服务方面接受甲方相应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独立承担法律义务。

  第二条 承包车辆

  1、承包车辆是车号 ,车型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经营权有偿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乙方确认上述车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各项营运设施经营证照齐全完整有效,并愿意接受该车从事营运。

  3、乙方在取得上述出租汽车承包经营权后,不得利用该出租车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犯罪行为,不得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不得私自进行转包,特殊情况经合同双方一致同意后报市客管处审核并备案。

  第三条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缴纳的总承包金额为 元,首期支付承包款为 元(最高不得超过总承包金额的30%),其它缴款具体约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每月缴纳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每月缴纳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每月缴纳 元;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缴纳承包金。

  第五条 甲方承担的费用:

  1、

  2、

  3、

  若因欠交或迟交而受到相应处罚,全部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六条 乙方承担的费用:

  1、

  2、

  3、

  若因欠交或迟交而受到相应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乙方负责聘用本车其他驾驶员,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客管部门培训合格,乙方是被聘用驾驶员的保证人,对被聘驾驶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被聘驾驶员因交通事故、客运违章等原因造成甲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时,被聘驾驶员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所聘驾驶员的管理工作由甲方统一管理负责。

  第九条 乙方所聘请驾驶员的工资待遇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车辆保险标准及费用:1、车辆损失险按车辆购置价投保;2、第三者责任险按 元投保;3、交强险按 投保;4、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按 元投保;5、 ; 6、 ;

  乙方可要求增加投保项目保险金额,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当为乙方及乙方所聘驾驶员办理社会保险

  1、

  2、

  3、

  4、

  5、

  具体缴纳方式和费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管理办法》以及劳动社会保险部门的规定实行。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拥有企业经营管理职权和出租汽车的产权、出租汽车经营权。

  2、 宣传、贯彻出租汽车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落实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关于出租汽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要求。

  3、 应以乘客满意为目标,对乙方及乙方所聘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认真考核,不断提高乙方以及聘用驾驶员的职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4、 负责服务质量管理。对乙方在优质服务、好人好事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经营服务规范和损害行业形象或企业形象违法违章行为,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停业整改,并根据情节作出相应的处分。甲方应当依照《 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 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管理办法》、《 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

  5、 督促乙方做好车辆维护、检测和修理工作,对不符合车辆技术规范和车容车貌规范的车辆督促整改,不立即整改的可采取停业整顿措施,促使乙方整改,停业损失由乙方负责。

  6、 负责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安全行车和治安防范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保险索赔。

  7、 负责办理各种营运证件、检测、车辆保险等手续,颁发票证、受理乘客投诉、失物查询、业务纠纷协调等事项。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甲方收取承包金以及其它有关费用,应当出具有效凭据。因甲方原因未履行本款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按实际损失相应减除承包金。

  8、 负责管理乙方所聘用驾驶员。对乙方所聘请的驾驶员要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上岗营运手续。对乙方聘用驾驶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管理。

  9、 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无故解除合同,收回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否则负违约责任。若乙方违约,甲方可采取相关措施督促乙方履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0、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或甲方为改善服务的需要,甲方有权增加、改变、调整随车附加装置、器物、广告、标贴和企业标示。乙方应予以支持并承诺不擅自变更和增减甲方所增加的、改变和调整的上述装置、器物、广告、标贴和企业标示等,并加以保护。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遵守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 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遵守客运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要求,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之前应当未与我市其它出租汽车企业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3、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和活动,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

  4、 应努力做好优质服务,做到规范服务,车容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好乘客投诉、失物查询、办理营运手续等事项。

  5、 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营运。若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及乙方所聘驾驶员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逃逸、谎报或瞒报交通事故及其他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保险责任免除事项,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 做好车辆保养、维护、检测和修理。负责车辆和附属设施(计价器、GPS、顶灯等)的使用、维护和保管,若因故发生车辆或设施损坏、报废或失火,应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不得擅自将出租汽车交给他人营运或使用,非甲方责任造成的停运损失,由乙方承担。

  7、 每月 日前按时缴纳承包金以及其它甲方代收的应缴费用。

  8、 负责聘用本车其他驾驶员,每车聘请驾驶员不得超过2—3个人,遵守我市出租汽车交接班制度。

  9、 乙方及所聘用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或违法违章营运应承担责任时,若聘用驾驶员未及时履行责任或赔偿的,乙方应承担责任或负责赔偿。

  10、 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无故解除与甲方的合同,否则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运营服务管理

  甲方所制订的管理规定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将按本单位所制订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职能。

  第十五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合同生效后,在承包起始日,甲方未提供营运车辆或未办妥各类营运证件的,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2、 合同履行中,甲方不能正常办理业务,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3、 甲方违规经营被取消经营权或吊销证照的。

  第十六条 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因违法犯罪而受到处罚不能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业务的。

  2、 因扰乱行业稳定或营运秩序,造成企业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3、 被吊销或注销服务证的。

  4、 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营运、使用或转包的。

  5、 在其他企业已承包了出租汽车的。

  6、 发生有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服务质量事故,受到新闻媒体公开批评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影响行业或企业声誉的。

  7、 不缴付承包金和其他费用达20天或连续12个月内有三次未按约定缴付承包金和其他费用的。

  8、 一年之内被客管部门扣分12分以上两次的,或违反交规 次的。

  9、 乙方因重病或重伤,经医院证明不能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可以以书面协议的方式协议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终止

  1、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本合同终止。

  2、 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终止日的次日将营运车辆、设施和所有经营证照交还甲方,若逾期未还,每迟延一天,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元。

  3、 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的车辆应符合车辆技术规范要求,否则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即为违约。违约方按下列约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1、 除本合同相关条文已经约定的违约行为外,其他行为违约金确定为 万元。

  2、 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3、 守约方为实现自身权益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其它约定

  1、 甲方有权依据政策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管理要求,制订、修改本公司的规章制度。

  2、 本合同所注明各方通讯地址应真实、有效,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客运管理部门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书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_____》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有偿租赁甲方客运出租汽车中标凭证书_______份。

  甲方出租汽车中标凭证书号______________、甲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租汽车名称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时间

  1.租金标准:每月人民币(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含: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当月的实际天数租金,以后应在每个月的______日前付清下一个月的租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营运手续真实有效:

  2.为乙方提供顶灯、计价器、座套、灭火器等设施,费用由_______承担;

  3.负责办理_____全部营运手续,费用由_______承担;

  4.负责缴纳第一年的__________,费用由_______承担;

  5.有权依照《沈阳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6.有义务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7.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并办理_____理赔;

  8.乙方不遵循职业道德,经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并给甲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

  2.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行车;

  3.按时交纳租金及各种代收代缴税费:

  4.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由乙方交付各项_____。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五座的座位险及交强险()、年损险()、火险()、盗抢险()、玻璃险()、不计免赔险()等。交付方式:甲方代交(),乙方自行交付():

  5.有权依法自主经营,可雇用符合行业管理规定的从业人员(需报经甲方批准、并到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6.有权对甲方的经营管理提出改进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必须按规定进行二级保养并定期对_____进行维护,应接受行业利用_____载体进行公益广告宣传;

  8.合同履行期间,如有税费增减可随时进行调整;因乙方原因造成_____停运,正常向甲方缴纳租金和税费;

  9.在合同履行期问,应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检车、检表、交暴力_____等事项,如不按规定办理出现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无特殊情况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在_______日内将营运手续交还甲方。无特殊情况下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合同。

  甲乙双方在合同约定情况出现时,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或乙方单办解除合同应在()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逾期未缴纳租金,经书面催告_______天仍不缴纳的;

  2.乙方擅自将_____用于质押、变卖或拆改_____,至使_____无法继续从事出租汽年运营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_____的;

  4.乙方利用_____从事非法活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者触犯刑律被判刑入狱的.;

  5.乙方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管理制度,野蛮违法经营,严重损害甲方声誉及形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甲方违_____有关规定滥_____用,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3.甲方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或吊销许可证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有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予以对方赔偿或按双方约定赔偿;

  2.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按规定交纳租金,乙方逾期交纳租金,自逾期交纳租金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交付滞纳金;

  3.因甲方责任导致乙方无法上路合法经营或被处罚,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终止出租汽车标书使用权,在_______日内归还甲方一切营运手续,超出期限按规定补交租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

  □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______________法院判决。

  第九条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书3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驾驶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领证日期:____________联系电话:1、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州、县有关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承包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经营方式

  甲方提供一辆具备经营资格、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出租车给乙方承包(见附件一)。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安全行驶,文明服务。

  第二条承包经营车辆

  车型__________车号_____________颜色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车辆行驶证号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__月;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安全(服务)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终止,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将本金和合同终止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甲方向乙方按月收取承包费,承包费项目包括:税(费)、经营权有偿出让金、车辆折旧、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5%、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1%)、养路费、车费发票、甲方管理和投资收益等。

  __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暂定为_____元,以后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按实际营运收入状况经与员工代表协商后予以调整。

  (三)乙方应在每月1至7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月承包费。

  (四)本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费调整,承包费按上述费用调整的幅度相应调整,具体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五条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燃油、润滑油和车辆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保养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2、取得合法资格的社会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第六条车辆保险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车辆的投保手续,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和车辆产权。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三)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车辆和营运证的年审,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四)组织乙方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乙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突出事迹的,按照事迹大小予以表彰或奖励。

  (五)负责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的处理,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办理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

  (六)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甲方垫付有关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七)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督促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八)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等情况时,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并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九)受理乘客的投诉,对有责任的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车营运,并享有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

  (二)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规范文明服务,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三)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或甲方未能出具财务签章收据的费用,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四)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协助甲方做好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爱护、妥善保管甲方的营运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或无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保养和更新计划。

  (七)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质量信誉考核和乘客满意测评活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的定。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15天未交纳月承包费的。

  2、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津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5、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因户籍迁移不在本县居住的。

  3、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一)甲方或乙方按第十条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承包合同。乙方遵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法律、行业管理制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有优先续签权。

  (三)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天内,甲乙双方根据车辆验收标准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乙方交回营运证照、车辆及附属设备,甲方对其进行验收。

  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的约定向乙方退还安全(服务)保证金;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在15天内修复合格,乙方不愿修复或修复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由甲方按附件二的标准修复合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从安全(服务)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车辆年承包费20%的违约金。

  造成损失超过此限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纳月承包费用的,从交费截止之日起,每天收取乙方拖欠费用总额2‰的滞纳金;逾期15天未交纳承包费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第十条第(一)项的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附件三),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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