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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2-09-13 17:46:08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三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那么,怎么去写通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大检查的通知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三篇

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1

  为贯彻落实6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市、县领导对抓好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要求,扎实抓好全县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从20xx年6月10日-6月12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一般安全事故及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本次大检查的范围为行业内各类涉水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重点是江河渔船、水库船只、城镇内涝、小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水库、河道采砂及“禁采期”安全管理、饮用水生产企业、江河渔船和水库船只,以及其它极易出现安全隐患的设施和地段进行拉网式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情况;各类水利工程、小水电站和供排水设施防汛抢险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抢险物资的'储备情况;江河渔船和水库船只的清理整顿情况;“禁采期”安全管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四、组织领导

  各水利站(队)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局机关成立三个检查组,对全县水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制定详细的方案,周密部署安排,切实消除隐患,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二)落实整改责任。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彻底消除。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将具体情况报局安平办。

  (三)完善资料收集。各单位对于所开展的工作,要有详细的软件资料予以证明,并认真整理归档,检查组将进行检查。

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2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部门、公众聚集场所: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全镇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动员部署

  各村、部门和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务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级责任,深入开展以“打非治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认真分析本辖区、所监管行业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全面部署,层层动员。行政一把手要带头组织并参与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人员与方案,重点对高危行业和薄弱环节加大检查力度,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消除事故隐患为目标,自觉开展安全大检查与隐患自查自纠,重点对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监控,以及安生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贡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安全培训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整改。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各村、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进行。采取企事业单位自查,各村、部门和单位普查,镇安监办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自查和普查工作在4月29日前结束。

  二、突出重点,立足防范,加大检查力度

  一是人员密集场所。由镇公安消防中队牵头、工商、教育、卫生、商务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商场、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影剧院、网吧、歌舞厅等场所的'安全检查,要将电气设备、人员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应急措施以及集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等于一体的“多合一”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集中人力排查和整改隐患。同时做好广场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工作。

  二是交通运输。由公安、交运、农机等部门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全面检查各类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各种运输工具的安全性能,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坚决打击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的“三超”行为,以及酒后驾驶、无照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非法载客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携带进站、上车、上船。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交运、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和乡村主要桥梁的安全检查,发现病桥、危危桥及时采取禁止通行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开展维修;加强对水上桥梁等重要构筑物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船舶碰撞发生安全事故;对在建桥梁要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影响桥梁安全的航行船舶,坚决予以滞留,确保群众安全通行。同时水利部门要加强对病险水库、河岸堤坝等的除险加固工作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管理体系,落实好汛期来临前的防洪防汛准备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三是高危行业。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安监、质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切实组织好以上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危化行业要加强生产、使用、经营、储存等环节中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防火、防爆、防燃、防泄漏等安全措施的检查。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对施工单位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严格检查,加强现场安全教育与巡检,特别是对建筑施工现场工棚宿舍内的用电管理、明火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安全检查。特种设备行业要对冶金、机械、铸造企业钢水包、铁水包、铝水包等和行车、吊车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认真落实作业现场防坠、防泄漏、防爆炸、防触电等措施,做好作业现场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烟花爆竹行业要加强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坚决打击非法私储、私销经营行为。

  四是加强镇村供电、供水和镇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供电行业由供电站牵头,做好电力设备的巡查,确保用电安全。供水和镇基础设施由镇城建办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加强对供水重点设备设施检修和维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镇基础设施中存在的事故隐患,确保正常运行。

  三、严格要求,狠抓整改,严肃责任追究

  各村、部门和单位要对本辖区和监管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务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进行全面有效地检查,严格要求,认真排找隐患,堵塞漏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负责人要对检查结果负总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该停的停、该关的提请市政府关闭,决不能心慈手软、麻痹松懈。对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监督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值守,做好应急管理,确保节日安全

  各村、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岗位职责,落实节日期间事故应急管理措施。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反应快速。遇有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迅速、有效、科学的进行处置,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请于5月10日前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报镇安监办。

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3

  区各加油站(点)、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商务系统各单位:

  4月22日9时40分许,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园区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一交换泵房发生火灾。“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并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摸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五一”期间我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批示精神,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商贸流通领域重要任务,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程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万玉明同志担任,各科室、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及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全面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商场超市、再生资源等企业

  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机构是否建立,安全人员是否到位,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

  3.安全制度是否完善落实,安全台帐是否建立;

  4.安全设施是否齐备,安全操作是否规范;

  5.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安全整改是否到位;

  6.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建立;

  7.有电梯单位是否定期检验维修。

  (二)已取得成品油零售许可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点)

  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台账等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

  2.重大危险源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到区安监部门进行备案;

  3.加油站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

  4.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站内设施之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省、市有关规定;

  5.防雷装置、接地装置、电气装置、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6.储油罐、油管线、加油机等是否符合要求。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下旬至20xx年5月5日)。各商贸流通企业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开展全面深入检查,留存台账资料,并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表(附件)于20xx年5月5日前上报至我局商贸科。

  (二)隐患整改与督查阶段(20xx年5月6日—5月15日)。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对自身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我局将于5月10日至5月15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等相关人员,对各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意识。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并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研究治理行动工作重点,做到活动有部署、工作有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治理行动的组织、人员、内容、进度和效果得到落实。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有关单位、企业要大力宣传本次大检查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强化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有关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主动性。积极总结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开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检查。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部门)要实施重点检查,要严格细致认真排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值守,健全机制。要加强“五一”期间的值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台账资料。遇到突发情况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至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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