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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

时间:2022-01-04 10:07:34 通知 我要投稿

培训通知范文六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训通知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培训通知范文六篇

培训通知 篇1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师生饮食健康和安全。经研究,决定组织食堂新员工进行培训。

培训通知 篇2

各部门、各管理处:

  为了有效的开展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倡议的"优质物业服务"活动,也为了增强我们团队凝聚力,提高我们工作的专业化标准;因此,之平管理公司**顾问专家组特地从之平管理公司深圳总部邀请到物业管理专家z经理来为我司做为期两天的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课程与时间

  1、主题:《执行力》

  时间:9月8日(周六)下午:16:00-18:00

  2、主题:《质量管理》

  时间:9月9日(周日)下午15:00-18:00

  二、主讲人:z女士

  三、会议地点

  z园 社区委员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四、受训人员:

  1、公司职能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2、各管理处主任、主任助理、客服人员、房管员、办公室人员、维修领班以上人员、保安副领班以上人员(当班除外)、绿化主管、保洁主管;(各管理处需要安排好客服中心、维修部的.值班)

  五、课堂纪律:

  1、培训过程中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或关机,与会期间不得接听电话;

  2、请参训人员提前到场,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

  3、培训过程中积极配合讲师的互动。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9月6日

培训通知 篇3

各市、县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

  为实施《xx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全省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省住建厅定于xx年3月31日在武汉举办全省物业管理科(处)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xx年3月30日至31日,3月30日下午报到,31日上午9时正式开始。

  二、培训地点 武汉中南花园饭店(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

  三、培训人员

  (一)各市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分管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人;

  (二)各市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物业管理处(科)长或负责人;

  (三)各县(市、区)房管局(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股)长或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

  (一)专家解读《xx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讲授物业服务和管理专业知识,现场解答疑难问题;介绍省住建厅物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和物业信息数据报送标准。

  (二)研究和征求xx省《业主公约》(征求意见稿)、《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和《物业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4个示范文本、《xx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实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研究物业资质取消后,我省物业服务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地房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对以上6个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并提交书面发言材料。

  (二)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住宿费按照有关政策标准报销。各市(州)汇总所辖县(市、区)参会人员名单,填写回执表(附后),于xx年3月28日前报送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省住建厅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沈迎辉,联系电话:xx、xx,邮箱:xx@qq.com。

  酒店联系人:王官斌,联系电话:xx。

  附件:参加全省物业管理科(处)长培训人员回执表.doc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xx年3月27日

培训通知 篇4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

  根据中国农村卫生协会西北研究会《关于做好公益培训计划的协商函》(西研〔20xx〕函字26号),拟在我区实施公益培训项目。现就做好宁夏“健康乡村万里行-基层卫生人员公益培训”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12月-20xx年12月。

  二、培训人数: 计划培训1500余人。

  三、培训场次: 计划共计召开8场次,其中市县级卫生计生局长培训1场,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1场,乡村医生培训6场。

  四、培训对象: 以乡村医生为主,兼顾县(区)卫生计生局局长,乡镇卫生院院长及公卫人员业务管理及法律法规知识等的需求。

  五、培训经费:

  (一)培训为公益培训活动,不收取参学人员其他费用,培训费用实行单场次预算制。

  (二)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培训专家教师的讲课费、场地费、食宿费和往返交通费均由向善基金承担;市级、县级、乡镇级人员公益项目活动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六、有关要求:

  (一)此培训项目是中国农村协会针对宁夏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的'公益培训,请各市、县(区)安排专人做好项目的相关工作。

  (二)请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参照公益培训实施模块内容(附件1)认真填写《公益培训申请表》(附件2),于11月18日前分别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和中国农村卫生协会西北研究会。

  基层处联系人:魏轶鹏 联系电话:0951-5010923

  西北研究会联系人: 岳文娟 13609296881

  附件:1.公益培训实施模块内容

  2.公益培训申报表

  3.关于做好20xx年度公益培训计划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0月25日

  抄送:中国农村卫生协会西北研究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xx年10月25日。

培训通知 篇5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8号)文件精神,推进全省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尽快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建立一批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建立集项目开发、专家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助、跟踪服务为一体的工作服务模式,帮助扶持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创业,为全省创业培训和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提供示范和样反。

  (二)培养和建立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在现有人员中培育创业培训专职师资,分期分批开展开展业务进修掌握基本的教学技术和方法,提高教师的相关创业知识和法规政策意识。通过教学实践交流、模拟演练、专业进修等形式,为周边地区培养专职创业培训师资骨干。

  (三)组织专家志愿咨询团、邀请社会各方成功创业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以及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为创业者创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四)探索和创新创业培训的模式、技术和方法。结合本地区市场的实际情况,多渠道、多形式募集创业项目,开发项目资源库,实行创业项目的跟踪服务管理。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推广新经验、新方法和新技术,探索新形势下创业培训工作,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推动创业培训深入开展。

  (五)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明确职责和任务,在提供开业指导的同时,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进一步提高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

  二、申报条件

  申报建立江苏省创业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培训为就业服务的办学方向,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的各级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和各类教育实体。

  (二)具备固定的培训教室、咨询指导场所和先进的教学设备,产权明晰,房屋、教学设备、设施未被挤占、挪用、平调。

  (三)具有符合创业培训要求的师资力量和专家队伍。专职创业培训教师不少于5人。开展"创办你的企业"(以下简称SYB)培训的基地;SYB培训师不少于3人。建立一支由社会各方面专家(包括政府官员、教授学者、企业家、中介组织等)组成的相对稳定的创业咨询指导专家队伍,能对创业学员提供培训、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

  (四)具有明确的创业培训项目、创业培训课程和一定的.创业培训规模。基地年参加创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省辖市不得少于1500人,县(市)不得少于1000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成功创业率达60%以上,平均每创办一个企业,开发就业岗位3个以上。

  (五)能发挥培训基地在教学管理、培训方法、培训质量和培训创业成功率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六)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三、申报要求

  申请单位经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向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申报省级创业培训基地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当年的创业培训计划;

  (四)近两年的培训工作情况和培训成果;

  (五)机构管理人员及教师名册和教师任职资格证明。

  (六)《江苏省创业培训基地申报审批表》(附后)。

  在具备一定条件前提下,经实地考察评估,符合江苏省创业培训基地条件的,由省厅统一挂牌。

  四、组织管理

  (一)省厅负责省级创业培训基地的审批、政策指导和日常工作的督查,负责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二)对符合条件的省创业培训基地,由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三)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创业培训基地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四)经认定的省创业培训基地每年1月10日前,向省劳动保障厅提交本年度创业培训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同时抄报市级劳动保障主管部门。

  (五)省劳动保障厅每年进行目标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当年培训业绩通报全省和所在地政府。省创业培训基地每两年复查评估一次,对复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省挂牌资格。

  二〇xx年十二月十三日

培训通知 篇6

  各区县、开发区安监局,市属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市安监局20xx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安排,定于11月8日—10日举办两期职业卫生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一期:各区县、开发区安监局分管职业卫生工作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各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分配名额见附件1)。

  第二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每个单位限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培训时间:20xx年11月8日—9日,培训2天。20xx年11月8日上午9:20前在天鼎酒店一楼大厅报到,9:30在酒店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培训。

  第二期培训时间:20xx年11月10日,培训1天。20xx年11月10日上午9:20前在天鼎酒店一楼大厅报到,9:30在酒店三楼多媒体室培训。

  (二)培训地点

  未央区徐家湾渭滨路天鼎酒店。乘车路线:乘坐地铁2号线到凤城五路D口出站,转乘618路、711路、719路公交车到徐家湾站下车,往北走300米路西)。

  三、培训内容

  (一)第一期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工作。

  2.物理性、化学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及防控。

  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要点。

  (二)第二期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用人单位如何落实好职业卫生主体责任。

  3.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的建立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按照分配名额认真筛选,尽可能选择职业危害企业较集中的'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参加培训。

  (二)各区县、开发区按照通知中的附件2(企业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名额分配表)及时通知辖区内参训企业按时参加培训。

  (三)培训食宿统一安排,参训人员培训费、食宿费由市安监局承担。

  请各区县、开发区,市属企业认真做好辖区参训单位、人员组织协调工作,并于20xx年11月3日16:00时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附件:1.区县、开发区、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培训名额分配表

  2.企业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名额分配表

  3.区县、开发区、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基本情况汇总表

  4.企业参加职业卫生培训人员情况汇总表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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